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台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跨媒體規範要整體配套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負責人蘇蘅24日強調,跨媒體規範不能流於空泛,須有完整配套。該部門今日(25日)將召開“廣電法”修法外部諮詢會議,跨媒體經營規範,將納入下階段“廣電法”修法。

  在“廣電法”的“跨媒體條款”部分,藍營對於綠營“廣電法”修法版本,對“主管機關得依據其是否形成支配意見力量、影響信息觀點多元,準駁跨媒體並購”,多認為定義太過空泛。

  “立委”楊麗環表示,“跨媒體條款”立意良善但定義太過籠統,“所謂支配力量,它的標準化在哪?”台灣需要一個可以在國際競爭的産業,不是在媒體尚未並購以前,就用“支配意見、公眾近用管道多樣性”的概念去圍堵,跨媒體並購日後若媒體集團內容出現爭議,可以另外用法律去規範。

  蘇蘅表示,跨媒體所有權規範議題非常複雜,涉及規範非常多,最重要的是把配套做好,2年前她進入“通訊傳播委員會”後,“通訊傳播委員會”就一直在處理跨媒體所有權規範議題。

  蘇蘅説,台灣未來的競爭態勢,是電信與有線電視平臺的競爭,中華電信MOD用戶數已達116萬,它不像系統臺一樣,受到“有線廣播電視法”管,沒有市佔率三分之一限制,“未來電信與有線電視,到底是兩邊可以競爭,還是被電信吃掉的市場,如果兩邊監理不一致,會對産業發生衝擊”。

熱詞:

  • 廣電法
  • 媒體集團
  • 跨媒體條款
  • 傳播
  • 中國時報
  • 主管機關
  • 電視法
  • 藍營
  • 配套
  • 中華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