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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被結婚” “嫁”給妹夫12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09: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湘潭站──湘潭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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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滿20歲的妹妹急昏了頭,偷拿姐姐的資料扯了結婚證

  ■法院最終判決姐姐與妹夫的“地下婚姻”無效

  紅網湘潭站5月25日訊(湘潭晚報記者 李濤 通訊員 王牌 李妮妮)妹妹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竟冒用姐姐的身份資料到民政局進行了結婚登記。十多年後,姐姐無意中得知自己在法律上與兩個“丈夫”同時存在婚姻關係,只好求助法院。5月24日,我們從岳塘區人民法院了解到,速裁庭開庭審理後,依法宣告姐姐小香與妹夫小趙的婚姻無效。

  1999年,不滿20歲的小亮一心想與相戀男友小趙結婚。由於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法進行婚姻登記,急昏了頭的小亮憑著自己與姐姐小香長得有幾分相像,便抱著僥倖心態,拿著小香的身份資料來到了岳塘區民政局。

  其實,小香早在1995年就在湘鄉市民政局辦理了登記結婚。然而,由於當時相關資料沒有聯網,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僅憑相貌難以分辨,小亮與小趙得以順利地辦理了結婚登記。兩個年輕人無知地認為,只要結婚證上是他倆的照片,就是合法的婚姻了。

  直到去年,小香才偶然發現了自己這段“地下婚姻”的存在。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改變尷尬的婚姻狀況,小香向岳塘區法院提出了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此時,距離與妹夫小亮登記結婚已有十二個年頭。

  對於這起蹊蹺的“重婚”案件,法院依法做出了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香與小趙之間並無婚姻事實,該婚姻是通過冒用身份辦理的結婚登記,因此依法宣告該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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