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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販毒案庭審 首次移至武漢高校校園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5日 04: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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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萬建輝 通訊員謝紫薇 駱曉麗)“同學們平時進行的模擬審判,不清楚之處容易混過去;今天法院的審判,比我們平時的模擬審判正式、專業多了,程序和控辯焦點都很清晰。”

  昨日下午,青山區人民法院一起販毒案件的庭審在武漢科技大學黃家湖校區進行。該校文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副教授戴中祥做人民陪審員,文法學院400余名師生現場觀看審判全程。

  該校學生王文嬌告訴記者,此次庭審從下午3時開始,持續兩個多小時,公開審理黃清(化名)和張昆(化名)販賣毒品一案。被告人黃清、張昆于2011年11月28日被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在某賓館逮捕。法院認定,黃清為吸毒人提供60顆麻果、7袋冰毒,張昆為吸毒人提供30顆麻果。案件的爭議焦點為“張昆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的共犯”。公訴人請求法院將兩名被告人都定為販賣毒品罪,而辯護人則請求法院將罪名從販賣毒品罪改為非法持有毒品罪。

  王文嬌説:“以前對舉證環節不清楚,今天公訴人一條條地列出來了,讓我明白了哪些能夠成為證據。”

  青山區人民法院一王姓審判長在庭審結束後表示,這次庭審係首次進入武漢高校校園。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大學生們不僅要學文化知識,還要懂得法律知識。也希望大學生們能夠明白,生活中,法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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