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追收被冒領款項 處分6名幹部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4日 1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汕頭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日前《南方農村報》報道潮陽區貴嶼鎮山力村五保對象死亡後供養金被他人冒領的新聞後,潮陽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區紀委對報道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處理,並責成區民政局對全區五保對象進行全面清理,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杜絕類似問題再發生。

  現已查明,2004年9月,經潮陽區民政局核準,貴嶼鎮山力村共有五保對象3人,具體是:郭金湖,男,1925年8月出生,2006年7月1日死亡;郭大發,男,1929年8月出生,2006年7月31日死亡;郭良昌,男,1940年12月出生,2009年5月29日死亡。郭金湖、郭大發、郭良昌死亡後,山力村委會分別為其開具死亡證明,貴嶼鎮派出所根據死亡證明為3人開具《殯葬通知書》,貴嶼鎮民政辦為3人開具《接運遺體介紹信》。在辦理上述手續過程中,山力村委會沒有將3人屬五保對象的情況上報鎮民政辦,鎮民政辦沒有核實死者的五保對象身份,並按規定上報區民政局核銷,致使3人的五保待遇至2012年4月一直沒有核銷,供養金被3人的親屬冒領。

  郭金湖死亡後,從2006年8月至2012年4月,區財政局撥入其供養金賬戶共16520元,被郭金湖的養子郭某文(男,聯堤村村民,無辦理領養手續)冒領15760元;郭大發死亡後,從2006年8月至2012年4月,區財政局撥入其供養金賬戶共16520元,被郭大發的堂宗親郭某珊(女,山力村村民)冒領14460元;

  郭良昌死亡後,從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區財政局撥入其供養金賬戶共10350元,被郭良昌的胞弟郭某雄(男,山力村村民)冒領3900元。另外2011年1月,貴嶼鎮安排給上述3名五保對象慰問金每人140元,也分別被郭某文、郭某珊、郭某雄3人冒領。3人共冒領34540元。

  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第八條的規定:“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喪葬事宜辦理完畢後,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山力村委會和貴嶼鎮民政辦有關負責人和經辦人在郭金湖、郭大發、郭良昌3人死亡後,在辦理3人遺體火化手續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違反了上述規定,致使3人的五保待遇至2012年4月一直沒有核銷,供養金被親屬冒領,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根據調查情況,潮陽區紀委決定對山力村2任支部書記、1任村委會主任和1名分管民政工作的支部副書記;貴嶼鎮民政辦2任主任共6人立案調查,追究紀律責任。同時,責成貴嶼鎮委追收被郭某文、郭某珊、郭某雄冒領的五保供養金、生活補助金及慰問金共計34540元,並上繳國庫。責成區民政局按規定收回郭金湖、郭大發、郭良昌3人的五保供養金賬戶的餘款並上繳國庫。(潮紀)

熱詞:

  • 貴嶼鎮
  • 五保對象
  • 山力村
  • 民政辦
  • 2006年
  •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 南方農村報
  • 幹部
  • 處分
  • 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