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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主應謹防“電話退稅”騙局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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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濟南訊 連日來,有不少新車主反映接到“稅務人員”電話,稱國家又出臺退稅政策,只要按指定步驟操作就可以辦理“退稅”。濟南市國稅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稅務機關不會通過電話途徑辦理退稅,更不可能要求車主提供銀行卡號及密碼,要謹防上當。

  濟南市國稅局工作人員表示,冒充國稅局退車輛購置稅的騙局從2005年開始時有發生,稅務機關不會通過電話途徑辦理退稅,更不可能要求車主提供銀行卡號及密碼,一旦遇到車購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市國稅局12366納稅服務,或前往國稅局納稅服務大廳了解詳情,謹防上當受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重新發佈的修訂後的《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已繳車購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一是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産企業或經銷商的;二是應當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車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應攜帶相關材料前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填寫《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方可辦理退稅。

  據濟南市國稅局工作人員介紹,辦理車購稅退稅需要區分情況計算退付金額,有時是全額退付,有時是按已繳稅款年限,扣減相應比例計算退稅額。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産企業或者經銷商的,自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應退稅款=已繳稅款(1-已繳納稅款年限10%)。

  對於應當辦理車輛登記註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註冊的車輛,退還全部已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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