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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土地拆遷款糾紛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0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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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5月22日訊 近日,鐵鋒區法院民二庭法官張傑巧妙地調解了一起農民土地徵地款糾紛一案,使當事人母子、兄弟之間握手言和。

  鐵鋒區盧屯村的王家是一個大家庭,父親與母親黃某共育有五名子女,現五名子女均已成家,父親也于多年前去逝,現只有母親黃娟一人獨自生活。1998年國家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鐵鋒區扎龍鄉盧屯村按每人2畝地的標準,分配給黃某夫妻、黃娟三子王友一家三人、四子王憲(劃名)一家三人共16畝地,但沒有具體劃分每人土地的界限。2005年9月黃某與長子、三子、四子一起到盧屯村委會,要求將家庭承包的16畝地按戶分開,於是在村委會人員主持下上述四人形成了一個分地協議:同意將水田中北6畝地歸三子一家承包,水田中南6畝地歸四子一家承包,汗田4畝歸母親黃娟承包。協議形成後,三子王友、四子王憲分別到扎龍鄉重新申辦了土地使用證,並且多年來也一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耕種,母親黃娟則將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給他人耕種,自己收取土地收益。2011年11月份,因鐵鋒區統一規劃需要,王家的12畝水田均被政府徵用,三子、四子各得到40多萬元的徵地補償款。這時年紀已85歲的老母親卻認為:這些水田原本也有其一份,現在只因自己以前同意給兒子了,結果徵用時自己一分錢也沒有得到,兒子應該給自己一部分徵地款,再加上其他子女和其他村民的不利言論,母親黃某一紙訴狀將三子、四子告上法院,堅持稱分地協議不是黃某本人簽字,要求進行筆跡、指紋鑒定,並要求分割徵地補償款。

  鐵鋒區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後,法官張傑並沒有馬上組織鑒定,而是先詳細地與原、被告雙方進行了溝通,掌握了雙方當事人的心理狀態,並與非本案當事人的王家長子、二子及女兒進行溝通,客觀了解整個事情的真實狀態,同時調取了1998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的檔案資料以及2005年9月王家一家人之間的分地協議書。張傑又親自到盧屯村委會進行調查詢問,掌握了案件的真實情況。在案件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張法官耐心地做起了老人黃某的工作,從法理講到親情,從老年人的心態講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在法官貼切、暖心的話語感號下,老人終於理解了徵地一事,表示不再向三子、四子索要徵地款並同意對本案撤訴。此時,法官張傑並沒有就此審結此案,而是再次將老人的五名子女召集到法院,對老人贍養問題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了三子、四子每月多給付老人100元贍養費,其他子女少給付一部分贍養費的協議,老人及五名子女對案件的結果均表示滿意。此案經過張傑的巧妙、耐心調解,老人解開了的心結,保障了晚年生活,王家母子、兄弟親情依舊,一家人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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