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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日報:高招加分"模糊公示"傷了誰?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2日 12: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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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雖然教育主管部門一直在推動高考的陽光工程,並從2005年起開通陽光高考網站,發佈高考政策、公佈招生計劃、公示各類名單,甚至立下“未經陽光高考平臺公示不得錄取”的鐵規,然而,仍有一些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採取“模糊公示”或“部分公示”的方式,讓社會難以監督。(5月21日《中國青年報》)

  高招加分事關高考公平,若存在暗箱操作,則可能傷害到考生公平競爭的權利,正因如此,教育主管部門才一直在推動陽光工程。但從實際執行效果來看,這項政策顯然已經流於形式,一些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採取的“模糊公示”、“部分公示”方式,使得陽光公示成為一種奢侈的擺設,更成為掩飾貪污腐敗的萬能工具。

  其實,高考加分公示與“三公”公開的做法基本相同,“三公”公開採取的是“惜字如金”的辦法,賬本內容普遍簡單粗放,其中不乏“3個數字+3句解釋”類賬本,令人一頭霧水。這種“模糊公示”策略産生的效果是,相關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了公示,上級也不會再較真,公眾更不可能找出其中隱藏的貓膩。

  意在陽光化的公示被“模糊公示”、“部分公示”取代,顯然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擔心言多必失,既然是公開,必然要接受公眾的監督,如果説明太詳細,恐招來批評,更嚴重的是,其中存在的貓膩也可能在公眾不斷挖掘中曝光;二是制度無約束,當前,陽光化仍只是一種自覺行為,因此,公開的詳細與否自然就在於相關部門的意願了。

  就高考加分公示而言,2010年,教育部首次在當年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對信息公開公示作出規定,要求“省級招辦公示本地區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考生等名單。”這一規定既沒有硬性約束,也沒有就具體公示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存在明顯的漏洞。

  需要指出的是,當高招加分普遍存在“模糊公示”的現象,某種程度上反證了制度的無力,同時也告訴我們,讓高招加分公示細化、更具有約束力尤為迫切。如果繼續任由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門根據自己需要選擇性地公示,或者以“模糊公示”的傲慢態度對待公眾,高招加分陽光化的努力將化為泡影,高校與教育主管部門的公信力也將受到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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