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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婦女涉嫌社保詐騙受審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21: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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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記者羅坪報道:6名婦女通過合作的方式,私自偽造他人人事檔案,在錄入廣州社保信息系統後助其參保。其中從中收受辦理費牟取私利總計282萬餘元,最終騙得廣州社保中心發放失業待遇3萬餘元。17日,6名涉案婦女被控涉嫌詐騙罪,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受審。涉案人員稱願將從中牟利的282萬元如數退還被害人。

  每單最高收6萬酬勞

  據檢方指控稱,被告人周某斯、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六名婦女,自2008年起在廣州對外宣傳“可為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提前辦理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但要向參保人員收取1萬到6萬元不等作為酬勞。隨後,由被告人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5人負責向參保人員收取人事檔案及酬勞。

  這之後,再經周某斯負責在人事檔案中偽造、添加《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等資料,以達到增加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最後經由被告人丁慧林、金枝明、李韶琳等人或參保人員依據上述偽造的人事檔案,到廣州市社保中心辦理錄入虛假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6名被告人以上述詐騙方法,共騙得廣州市社保中心發放的社保待遇總計33856元。

  被告均為大齡婦女

  其中,被告人周某斯從中牟利240余萬。周某斯在庭前供述稱,自己替他人偽造人事檔案共辦理過100多宗。案發之後,她已經將涉案資金如數交押或退還。此外被告人丁慧林非法謀取人民幣25萬元;而作為廣州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社保結算中心職員,金枝明在整個詐騙案中也牟利7萬元;其他四人各自牟利6萬至1.4萬不等,涉案共計282萬元。去年3月7日,6名被告人陸續被抓捕歸案。

  昨日庭審中,6名被告人均為大齡婦女,最大者高某斯已61歲。其皆在庭前懺悔,表示願意將涉案錢財如數退還。據悉,涉案的282萬中,至少已有257萬退還。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一被告曾任職社保中心

  被控的6名婦女中56歲的金枝明,原係廣州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社保中心職員。其在涉嫌的詐騙案中,被指承擔了一定的通聯角色。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下半年,金枝明在廣州社保中心辦公室,交給另一被告人周某斯三份人事檔案:讓她熟悉並複印檔案資料,為辦理“視同繳費年限”偽造人事檔案做準備。

  同年年底,被告人丁慧林為助其高中同學鄺某辦理“視同繳費年限”,找到其朋友金枝明幫忙。隨後金枝明讓她與此前交代過的周某斯取得聯絡,讓鄺某將個人戶口資料、履歷給周某斯。周某斯以之前準備好的《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等資料為樣板,到人民南路找人私刻兩枚公章。之後再找人偽造空白的《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及其他資料。

  過了半月,周某斯將偽造好的人事檔案交給金枝明,再由其找人將鄺某的假“視同繳費年限”信息錄入廣州市社保信息系統。其間,金枝明在周某斯的辦公室遞送12000元作為手續費。案發後,金枝明被控利用在廣州社保基金中心工作的職務之便,錄入偽造的“視同繳費年限”審核表約16份,涉案資金7萬餘元。(涉案人均為化名)

  羅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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