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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擊學校學員飲酒後與同學駕車外出車禍身亡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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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5月18日消息:21歲的射擊運動員張某在射擊學校與同學飲酒後共同駕車外出,結果發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張某的家人起訴學校以及出借車輛的教練于某,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靳某訴稱,其子張某原是被告射擊學校的學生,2007年正式成為北京射擊隊的運動員。被告射擊學校是國家運動員的訓練基地。去年3月24日晚,張某、韓某等3人在宿舍喝酒。晚上12時,韓某找教練于某借車駕駛外出。車行至昌平區懷昌路時,掉入路溝,致張某死亡。

  原告認為,被告學校作為一個全封閉管理的學校,按規定是不應當任由學生外出的。而學校教練于某在明知3個學生已經喝了很多酒的情況下,還將車輛借給學生。二被告的過錯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原告要求二被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被告學校的代理人對張某的死亡表示惋惜,但認為,張某的死亡與教練于某沒有任何因果關係,且張某等3人與單位的關係不是學校與學生的關係,而是領取工資和享受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運動員。張某明知夜間私自外出違反管理規定,並明知肇事方係酒後駕駛,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故學校與死者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學校不應承擔任何責任。校方同意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給予家屬最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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