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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外省無償獻血者本地用血將享同等優惠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16: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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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部今天上午發佈通知,要求各地9月1日起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無償獻血者省內異地用血報銷工作。外省區市無償獻血者在本地用血時,享有本地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優惠政策。具備條件的省份之間,應積極推進跨省異地用血報銷。這意味著,省內異地用血返還、報銷方面有了政策突破。

  “獻血簡單,用血繁瑣”一直為社會各界所詬病。如今社會人口流動越來越頻繁,很多人可能在A地無償獻血,卻在B地的醫院治療,需要輸血。而異地用血時,鮮血的“價格差價”就會顯現出來。目前很多地區都規定了“用血互助金”制度,異地用血時,除支付用血費用外,還必須交納用血互助金——按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運輸等費用的3倍計算。還有地區以患者不是本地無償獻血者為由,告知其不能享受當地用血優惠政策,並要求其互助獻血。

  根據衛生部的新規定,無償獻血者在省內異地用血時,其費用由用血地負責血液費用報銷的相關機構先行報銷,再由獻血地向用血地支付相關費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內,獻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還標準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獻血地返還標準執行;無償獻血者在多地獻血,由無償獻血者選擇其中一個獻血地的返還標準執行。

  衛生部要求,血站、醫療機構和負責血液費用報銷相關機構應當安排專人負責,不得以非本地獻血者為由,拒絕為無償獻血者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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