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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首次回應審計跨境監管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2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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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5月17日電(記者趙曉輝、陳思武、陶俊潔)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17日説,各國證券監管層應通過互助機制來解決監管協調問題,一個國家不應把監管權延伸到其他國家。這是中國證監會首次就跨境監管問題作出回應。

  在此間舉行的第37屆國際證監會組織年會上,姜洋説,目前在國際證監會組織框架下,應通過多邊和雙邊協議來解決跨境監管的協作問題,由當地監管部門提供配合。

  據介紹,近年來,中美兩國一直努力尋求跨境監管合作,但未有突破。近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總部位於上海的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未能按照美國法律規定向前者遞交審計工作底稿。而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則發佈聲明稱,根據中國法律及中國監管機構的具體規定,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中國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直接向任何外國監管機構提供文件。中美兩國監管體制和理念存在差異。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特點,應該建立與本國國情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姜洋説,持有這一觀點的監管者不只他一人。

  國際證監會組織亞太地區委員會主席暨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辛哈認為,資本市場監管沒有絕對固定的標準,每個國家都應該基於自己的需求確立最為適宜的監管體系和理念。

  在姜洋看來,通過國際證監會組織的框架進行協商是解決跨境監管的有效渠道。他介紹説,從2007年10月以來,中國證監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成員簽署多方協議,與4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52個諒解備忘錄,目前運作良好。他説,這些備忘錄雖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已成為中國證監會監管的重要依據。這樣的框架促進了各方監管的協作,促進了執法的效果,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

  據介紹,2007年以來,中國證監會收到各國協助檢查的申請105件,涉及18個國家和地區,已經辦理了72件。中國證監會向境外監管機構申辦11件,完成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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