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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案難調解七成下判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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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李松黃潔

  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今天公佈的一份調研顯示,該院辦理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70%左右都要判決解決,大多存在“一長、兩高、三難、四多”的特點。

  所謂“一長、兩高”是指審理週期長、當事人期望值高、上訴案件被二審改判率高。據統計,該院2009年二審改判率為12.7%,其中居改判數量第一位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三難、四多”是指確定責任主體難、送達難、調解難,被告人數多、人身、車損鑒定多、公告多和判決多。

  順義地處京郊東北,交通十分便利,7條主要道路均從這裡穿過。事故人員遍佈華北地區,加之司機和僱主分離、人戶分離現象突出,所以,送達難一直得不到解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司機往往不是車輛所有人,這使得確定此類案件的責任主體比較棘手,一旦遇到兩輛車以上的事故,關係將變得更加複雜。但只有分清車輛駕駛人、所有人、實際支配人之間的各種關係,才能確定如何承擔賠償責任。此類案件往往與刑事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存在交叉關係,如何處理卻沒有明文規定。

  “這些難題中最突出、困擾最大的還是調解難。”順義區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商興加介紹,民三庭審理的此類案件的調撤率長期徘徊在30%左右。

  商興加認為,調解率低一是由於賠償主體眾多,導致案件當事人全部到庭率不高,在有部分當事人未到庭情況下根本不能達成調解協議,或原告期望值太高,難以達成合意;二是保險公司參加訴訟過程中,不同意調解。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順義法院審理有保險公司參加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460余件,若通過努力,此類案件完全可以調解解決。

  為此,順義法院與平安保險公司建立了聯動協調機制,統一送達和簽收機構,提倡保險公司提出調解意見,法院居中調解,化解難題。

  增加這項環節固然是好,但保險公司會不會因為工作量增大反而無法落實?

  對此,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解保林表示,根據總公司要求,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的調解指標是50%。“順義法院是第一家與我們聯動的法院,我們會積極配合參與調解。”至於工作量增加的問題,謝保林建議,法院可以在排庭時集中把保險公司的案件安排在每個月的幾天內,這樣他們就可以調集醫療專家對案件當庭調解。

  經雙方商定,平安保險公司將會指定一個收件機關,以解決送達難問題。保險公司還將通過傳真將調解意見發給法院,改變保險公司不出庭、不調解的現狀。

  本報北京5月16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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