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兩男子流竄盜竊生豬37頭 暴力抗拒抓捕領重刑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6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兩個月內瘋狂作案20起,偷他人生豬37頭,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領重刑。5月15日,西林縣法院對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涉嫌犯盜竊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作出判決,分別數罪判處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8千元。

  2011年6月至7月,居住在廣西隆林縣的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單獨或者合夥分別跨省、縣竄到西林縣西平、那勞、普合、八達、馬蚌、古障、廣南壩美等鄉鎮盜竊生豬共37頭。2011年7月5日淩晨,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又竄到雲南省廣南縣壩美鎮那洞村小理縣小組,在盜竊村民王某某等人的生豬時被王某某發現,兩被告人扔下生豬奪路而逃,被害人王某某遂與群眾駕駛自己的兩輪摩托車追趕。為阻止被害人王某某等人的追趕,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用石塊扔砸追趕來的群眾,導致被害人王某某被石塊擊中頭部受傷。王某某受傷後退回寨子尋求其他群眾幫忙,將兩輪摩托車留在現場,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宣泄不滿,將被害人王某某的兩輪摩托車燒燬。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獨自或合夥盜竊他人生豬,數額巨大,其中被告人楊志林盜竊數額21605元,被告人王德春盜竊數額18805元。被告人楊志林、王德春在盜竊時被群眾發現並追捕,當場以暴力行為抗拒抓捕,致被害人王某某輕微傷,並將被害人王某某摩托車燒燬,兩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依法數罪並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通訊員熊保明)

熱詞:

  • 生豬
  • 楊志林
  • 王德春
  • 抗拒抓捕
  • 重刑
  • 被害人
  • 男子
  • 暴力行為
  • 兩輪摩托車
  • 判處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