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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違規收費保安還打人 業委會難産“炒”物業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5日 0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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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5月13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彭滔)昨日上午,竹塘西路某小區,十多名業主圍在該小區物業──鴻圖物業公司門口議論紛紛。原來本月10號早上,50多歲的業主文伏良女士開車駛出車庫時,“遭到保安的阻攔和毆打,手機被搶走。”業主們表示要為文女士討個説法。

  出門時,保安“搶了手機還打人”

  10日上午7點多,文伏良開著私家車出門,在車庫出口被保安攔住,要求其繳納停車費。文伏良説:“要收費可以,請拿出物價局的批文。”

  保安拿出了一張複印文書,對此,文伏良並不認可,並現場打電話向物價局諮詢,得到的回復是“沒有經過審批,可以拒絕繳納停車費。”文伏良隨即拒絕了保安的收費要求。“對方並不罷休。”文伏良拿出電話,聲稱要打110,“搶走了我的手機。五六個保安圍上來。”衝突中,文伏良的臉部、肩膀等部位被打傷。隨後,民警將雙方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昨日上午,十余名業主找到該小區物業──鴻圖物業公司,為文伏良討説法,但該公司負責人和打人保安一直未露面。文女士表示,因為停車費的事,保安和業主打過三次架了。據了解,當地派出所曾多次介入該小區糾紛。

  業主與物業的矛盾一直存在

  鴻圖物業公司客戶主管張振偉説,自去年4月份物業公司決定對小區內停車進行收費開始,“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就一直存在。我們收停車費是有物價部門批准的。”記者提出要求看一下這份“批准”,張振偉卻拿不出來。對於保安毆打文女士,張振偉表示公司會進行調查。

  記者隨後撥打了12358價格舉報熱線,工作人員稱,純住宅小區收費標準是1小時以內免費,12小時以內5元,過夜加收10元。按月收取的話,地下停車場每月不得超過300元,且物業公司必須持有物價部門核發的服務價格登記證,物業公司沒有經過批准擅自收費,屬於違規行為,業主可拒絕交費。

  據了解,該小區的停車費曾高達345元/月,其中包括“衛生照明費”45元,業主覺得這個價格高得離譜。此後經過媒體報道,該小區將停車費降到了300元/月。但是按天收費,依然是1到2小時5元,2到5小時10元,5到10小時15元,10到24小時20元,超過了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

  業委會難産,“炒”物業難

  實際上,該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積怨”已久。多位業主表示,去年4月份搬進來後,小區內已先後發生四五起偷竊事件。業主李先生説:“天冷時,保安不是在上網,就是躲在崗亭裏烤火,晚上也很少看到保安巡邏。”李先生認為小區安全無保障,是因為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因停車費引發衝突後,小區的業主們就想炒掉物業公司,但小區入住率只有30%,而成立業主委員會需要50%以上,所以遲遲沒有統一行動。

  湖南和潤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岳説,物業在小區中劃定固定的區域作為車位,是可以進行收費的。但物業在執行收費標準前,原則上必須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討論通過。如果要炒掉物業公司,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小區業主也可以集體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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