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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偷3頭牛我敲詐你6萬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2日 1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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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三年

  佛山日報訊 記者朱偉良通訊員王榮報道:抓獲盜牛賊後,他們扣下竊賊的貨車要求對方賠償6萬元。順德區檢察院昨日通報稱,該院成功追訴一宗敲詐勒索案,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龍某添有期徒刑三年。

  經審查,2010年2月24日零時許,伍某江、麥某騰、麥某明(均已判刑)三人在順德區杏壇鎮甘竹大橋引橋邊,密謀將橋邊3頭無人看管的水牛(價值15750元)牽走變賣。當三人正準備拉牛上車時,被牛的主人龍某培發現而案發。據此,案件承辦人認為三名犯罪嫌疑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承辦人在審查案卷材料中發現,案發時,龍某添與龍某培、龍某彬等人(後2人另案處理)將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帶至杏壇鎮右灘風櫃口,以三人盜竊龍某培的水牛為由,扣下麥某明的一輛貨車作擔保,要求對方賠償6萬元,否則不讓離開。當天20時許,龍某添收取了麥某明等人的6萬元,將貨車退還。

  據此,承辦人認為,雖然伍某江、麥某明、麥某騰構成盜竊罪,但龍某添夥同龍某培、龍某彬等人將伍某江等人控制,以暴力相威脅的方法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遂于2011年11月4日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移送審查起訴通知書》,要求及時對龍某添、龍某培等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2年2月26日,順德區檢察院向順德區法院提起公訴。4月23日,順德區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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