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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遭槍擊案宣判 槍手殺人未遂等罪被判24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17: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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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資料圖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案,今天(11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在2010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慘遭流彈擊斃。

  板橋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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