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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收1200元拖車費:700元不合理收費已退還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1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北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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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外地駕駛員顧先生在天津市大港油田界內遭遇交通事故,事故處理過程中,所駕麵包車被強制拖運並收取1200元費用。5月2日,本報刊發題為《1200元拖車費合理嗎?》的稿件,對顧先生提出的質疑進行了報道。報道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昨日,濱海新區大港管委會物價局經過調查作出決定,責令救援單位退還700元不合理收費。

  據了解,文章見報後,公安港南治安分局立即責成所屬交警大隊派專人前往救援單位,共同對收費的合理性進行分析研究。與此同時,濱海新區大港管委會物價局迅速介入調查,並及時作出了退還700元不合理收費的處理決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現行的《天津市救援拖運收費標準》,救援單位以“車輛到停車場的時間為晚10時5分”為由加收700元“交通事故複雜作業費”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晚10點至轉天淩晨6點實施救援的,應視為複雜作業,要加收700元,收費標準中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這個時間應該以救援的時間來界定,上述事故的救援時間在晚10點以前,所以不應加收。”該負責人表示,“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此前中龍公司之所以多收700元,是因為該公司收費人員對相關標準理解不準確所致。對於退費決定,該公司負責人表示願意服從。目前,多收的700元已交到物價局,我們也跟顧先生取得了聯絡,他隨時可以持收費票據領取。”(記者陳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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