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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樓內建食堂 居民擔心運泰公寓“走火”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0日 1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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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泰公寓1號樓1至5裝修即將結束。新民網記者卜春艷 現場回傳

  【新民網獨家報道】黃浦區運泰公寓居民李女士5月9日晚上向記者反映,該小區一號樓的1樓至5樓正在進行裝修,其中將建一個80人的食堂。她擔心,食堂的油煙與垃圾會嚴重影響小區的環境。

  據李女士介紹,位於麗園路488號的泰運公寓是1998年左右建造的,一號樓是一個辦公與住宅混合的樓宇。1至5樓是辦公樓,6至18樓是居民住宅。1至5樓從今年2月開始裝修,目前已接近尾聲。聽説要在住宅樓下建食堂,居民們都非常擔心,因為食堂産生的油煙與垃圾會影響小區環境。特別是油煙味往上躥,6至18樓的居民將飽受痛苦。更有居民擔心,萬一食堂發生火災,將殃及樓上居民的人身安全。

  10日,記者採訪了運泰公寓物業公司黃經理,他承認居民所指辦公樓中的部分將建一個食堂。他説,該辦公樓産權屬於上海新黃浦集團,目前正在裝修,裝修後用於出租。

  在小區門口,記者採訪了多位居民,他們非常反對辦公樓業主不顧居民反對在辦公樓內建食堂。一個60多歲的婦女説:“辦公樓上的住宅區域有近100戶居民,真怕樓下的食堂會不會‘走火’。”

  辦公與住宅混合的公寓能否建食堂?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法規處工作人員向新民網做出解答,業主擅自將辦公室改建成食堂的做法,改變了具體樓層的用途,這是違法的。

  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承鵬表示,辦公樓産權人在未經其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改變房屋用途,這一做法違反了上海市《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

  新黃浦集團負責該辦公樓裝修工作的劉先生稱,之前不知道辦公樓內不能建食堂,他將與領導溝通處理此事。據他介紹,該房産産權證上的用途是辦公。 (新民網記者 卜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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