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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豈能"以罰代漲"?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8: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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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片階梯電價意在“變相漲價”的質疑中,電力部門也有一肚子的苦水傾訴。“連幾毛錢的燒餅都漲了10倍價錢的今天,一直是白菜價的電價為什麼不能漲價?”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説。(《中國經濟週刊》)

  電價當然不是不能漲,但漲價也得走正規程序進行,而不是假借階梯電價之名在背後搞小動作。推行階梯電價本意是為了節能降耗,而不是給電力部門漲價的藉口。否則,不僅階梯電價的推行難以得到民眾認同,節約用電的目的也難以實現。

  現在各地公佈的階梯電價方案,居民用電除第一檔基本用電的電價不做調整外,第二檔、第三檔電價都要提高。各地居民階梯電價方案的區別只是各檔次如何劃定和電價提高多少的問題了,用電多的固然要多交錢,用電少的也不會享受到任何優惠。而且很多地方都是按月計價,並沒有考慮冬夏兩季用電高峰時居民家庭用電增加的情況,即使是平時用電較為節約的家庭,也有可能“被漲價”。

  這就難怪居民多數對這樣的階梯電價抱抵觸情緒了。雖然居民們可以通過階梯電價聽證會發表意見,但在現行的聽證制度下,就算消費者代表集體反對,有關部門擬定的電價調整方案也能順利通過。因為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聽證會參加人的人數和人員構成比例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其中消費者人數不得少於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但這五分之二的下限在很多地方往往就成了上限。在消費者代表通常只佔四成的情況下,即使沒有“聽證專業戶”的存在,也很難阻止漲價方案通過。如果政府主管部門支持漲價決定,根本不必收買或指定消費者代表,只要其他五分之三他們安排的聽證會代表全投贊成票就行了。這也難怪海南省的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出現了無人報名的尷尬。反正左右都要漲,還開什麼聽證會遮羞?

  階梯電價調整,不僅要廣泛徵求公眾意見,還應在成本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完善階梯電價方案,真正實現節約用電有獎、奢侈用電挨罰。而不能只罰不獎,甚至“以罰代漲”。電力成本公開了,合理的漲價要求自然會被公眾接受,還用得著借階梯電價“暗渡陳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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