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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扮媒人兩月騙婚四樁 獲利八萬元潛逃四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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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滎陽5月8日電(吳揚 趙錫正 張曉麗)有人假扮媒人,有人假扮待嫁女青年,還有人假扮女方親戚,幾個人串通一氣,甜言蜜語,以婚嫁為誘餌,騙人彩禮錢後失蹤,一婚姻詐騙團夥在“媒人”帶領下屢屢行騙得逞。5月8日,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法院對該起婚姻詐騙案做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齊紹謙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經審理查明:第一樁騙婚,2007年5月份,被告人齊紹謙夥同蔡根渠、陳寶平、路永亮、蔡改輝(均已判刑)等人,經商量由陳寶平帶蔡改輝到滎陽進行婚姻詐騙。後蔡改輝用假名“李牡丹”與齊紹謙在滎陽市賈峪鎮遇到相親人朱某,朱某提出要見李牡丹家人。為了騙取朱某信任,被告人路永亮接到齊紹謙的電話後便與被告人蔡根渠、陳寶平商量,讓洛陽市伊川縣彭婆鎮槐莊村的蔡改輝冒充李牡丹,陳寶平冒充李牡丹的母親,蔡根渠冒充李牡丹的姨父,路永亮與被告人齊紹謙充當媒人,以將蔡改輝介紹給滎陽市賈峪鎮村民朱某某當老婆為名,騙取被害人朱某某現金22000余元,騙取現金後,蔡改輝借機逃走。

  第二樁騙婚,與上次騙婚時隔一週後,被告人齊紹謙夥同劉凹豆、路永亮、王國正(均已判刑)等人,經預謀後,由劉凹豆冒充化名為“李新芳”的邊某(在逃)之姨,到滎陽南部山區用假婚姻的方式進行詐騙。後劉凹豆與李新芳在滎陽市槐樹洼村遇到相婚人劉某,經媒人齊紹謙與劉某商談,最終談成婚姻“彩禮”是人民幣29000元錢,並由路永亮、王國正將“彩禮”帶回轉給“李新芳”的父母,“李新芳”拿到“彩禮金”後匯了12000元給被告人齊紹謙,“李新芳”在劉某家住了幾天后借機逃走。

  第三樁騙婚,2007年4月份,被告人齊紹謙夥同翟麗、劉凹豆(均已判刑)等人,經預謀後,讓劉凹豆冒充有夫之婦翟麗的親戚,齊紹謙再次假扮媒人,在翟麗已有兩個女兒的情況下,以將翟麗介紹給滎陽市崔廟鎮陳某某當老婆為名,騙取陳某某現金25000余元,騙取現金三日後,翟麗借回門之機搞“人間蒸發”。

  第四樁騙婚,2007年5月中旬,被告人齊紹謙夥同劉凹豆(已判刑)、董巧鋒(在逃)等人,經預謀後,由劉凹豆假扮成董巧鋒的“母親”,在滎陽市喬樓鎮被告人齊紹謙又以董巧鋒願意嫁給前來相婚的李某當老婆為由,騙取被害人李某彩禮錢人民幣5000元後集體“失蹤”。

  另查明,被告人齊紹謙在潛逃四年多後,于2011年9月3日到滎陽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齊紹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介紹婚姻的方式進行詐騙他人財産,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本案中,被告人齊紹謙涉及詐騙犯罪四樁,並且在與他人實施的共同詐騙犯罪中屬於主犯,根據法律的規定,應對犯罪總額共計人民幣81000元承擔罪責。被告人齊紹謙犯罪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係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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