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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現場被隨意拍攝使用 《時尚新娘》雜誌被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7日 1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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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7日訊 因婚禮現場被他人拍攝使用,新婚的宋先生夫婦將《時尚新娘》雜誌社告上朝陽法院,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財産損失、精神損失共18萬元。北京市朝陽法院定於2012年5月7日在亞運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婚禮現場被指隨意拍攝使用《時尚新娘》雜誌被訴”一案。

  宋先生夫婦在起訴中訴稱,2011年2月12日宋先生與妻子同唐廊餐廳簽訂了《婚宴協議》,定於2011年4月24日舉行婚禮。此後,二人為婚禮進行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並聘請了婚慶公司為婚禮策劃籌備。婚禮舉辦的前一天對餐廳及室外場地進行了精心的佈置、準備,二人為婚禮現場直接支出的費用約4萬元。

  婚禮當天,宋先生來到婚禮現場時發現,另有“新郎”“新娘”以及“伴童”正在佔用婚禮場地進行拍攝,同時擅自使用大量一次性物品,其中包括:典禮所用的白色地毯、婚禮蛋糕、伴娘手捧鮮花等。更為嚴重的是,被告無視二原告的一再阻止,在賓客陸續到場的時候,仍然我行我素,堅持完成拍攝,給二原告的婚禮造成極大的混亂。事發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賠禮道歉,但被告沒有任何悔意,拒絕協商解決此事。

  之後,《時尚新娘》雜誌2011年6月號中,擅自刊登了此次拍攝的部分照片。

  宋先生夫婦認為,每個人的婚禮只有一次,是每個人一生中嚴肅、神聖的儀式,任何擾亂行為都是違法的、自私的侵權行為。被告《時尚新娘》雜誌社工作人員在婚禮前擅自使用新人精心佈置的婚禮現場,並大量使用具有重要意義的物品,擾亂婚禮秩序,給新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和精神損害。同時被告把擾亂原告婚禮所拍攝的照片用於盈利目的,其性質是惡劣的。故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15萬元、財産損失3萬元。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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