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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工信部禁止谷歌標誌應用 新聞發言人明確否認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5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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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網絡出現傳言稱“工信部禁止移動終端和應用上使用谷歌標誌”。工信部新聞發言人王立健明確對《新京報》回復稱,沒有聽説工信部哪個處曾下達過該通知。

  前天晚上起,一則“通知”的內容在推特和微博等渠道流傳。記者調查發現,該通知最早出自深圳市國證通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的官方網站,該網站稱,接到CTA進網實驗室通知,工信部已對“Google”使用有新通知,2012年5月3日執行移動終端産品出廠不允許有Google字樣及相關應用。

  根據原信息産業部(現工信部)制定的《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國家對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電信設備實行進網許可制度。”手機等終端設備的進網認證測試即為CTA測試。如該測試未進行或未通過,終端産品將不被允許在中國大陸銷售。

  如果確實存在這一通知,則市場上所有使用安卓操作系統的手機都將存在銷售資質問題,因為由Google推出的這一操作系統中集成了大量Google應用,如地圖、搜索、Gmail郵箱、通訊錄同步等常用功能;三星Galaxy系列手機則在外殼上標明了Google標誌。

  記者從部分手機生産廠商處亦了解到,並未聽説有這樣一個通知。至發稿時,首先發佈這一消息的深圳國證通公司網站已無法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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