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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存話費送手機用10天便報廢 雙峰工商協助解決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5日 00: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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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雙峰5月4日訊(通訊員 金宏志)5月3日,消費者熊先生致電湖南省雙峰縣工商局永豐工商所調解人員,稱手機質量問題得到解決,返還的話費也已到賬。

  4月19日,熊先生通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台投訴,反映2011年10月份,他在雙峰某通訊公司辦理了預存2580元話費贈送手機的業務,但贈送的手機才用了10多天就出現了質量問題,熊先生找到售後維修部進行維修,沒想到一修就修了20多天,取回使用後才幾天又出現接收不到信號的故障,熊先生又在外地上班,回來一趟處理很麻煩,而該手機在維修時一修就修很久,熊先生辦理的又是綁定的手機業務,在維修期間一樣扣著話費,熊先生希望通訊公司將剩餘的話費返回,請工商部門協助解決。

  接到投訴後,雙峰縣工商局永豐工商所的執法人員立即與消費者、營業廳負責人聯絡,對投訴情況進行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條:“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産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出賣人相同的責任。”經多次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以下協議:通訊公司儘快把手機修好,並將修理期間已扣除的按月返還話費以話費的形式返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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