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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學區房”卻上不成學怎麼辦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2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湛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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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有關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名校原則上採用劃片招生的政策,即在該校附近一定範圍內的住戶,可以免試入學。於是,一些家長紛紛“擇校而居”,在名校招生區域內購買房屋即“學區房”。然而,許多人最終卻未能如願上學。由此産生的購房糾紛應如何處理呢?又是一年招生時,以下案例或許會對你有所幫助。

  【案例】

  遭遇欺詐可以撤銷合同

  為使兒子能進入心儀的初中名校,馬萍想在該名校附近買房,然後將兒子的戶口遷過去。經過一再打聽,馬萍終於打聽到于玲有房子要賣。于玲明知自己的房子雖離學校不遠但不在招生區域內,但為賣個好房價,竟隱瞞真相,一再聲稱“絕對沒有問題”。滿心歡喜的馬萍直到付完房款、辦好過戶手續之後,在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才得知自己上當受騙。

  【分析】

  馬萍有權請求撤銷購房合同。這裡涉及到合同欺詐問題,即一方當事人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虛假情況,或歪曲、掩蓋真實情況,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並因此違反真實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馬萍有權自知道被騙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合同撤銷權,要求於玲返還房款、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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