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石城一住持侵佔寺廟財産80余萬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新法制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賴力生 黃隆瑾 記者劉帥報道:寺院住持侵吞68萬餘元建設工程款,並虛列開支侵財10余萬元。日前,石城縣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告人賴才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退賠侵佔財産808569.31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寺院住持大肆斂財

  1981年出生的賴才顯是贛州市石城縣人,1997年出家當和尚,2007年8月,賴才顯就任石城縣寶福寺住持。2007年9月13日,賴才顯購買別克小汽車一輛。其後一年裏,賴才顯在寶福寺財務中虛假列支,以汽車配件、修理費、音響裝潢、車身裝潢、保養費等名目,非法佔有財産50780元。

  2007年9月開始,賴才顯在未實際購得實物的情況下,他“購買”了包括空調、熱水器、冰箱、彩電、音響等大件家電,另外還有相機、筆記本電腦各一台,造成寶福寺財産損失7萬餘元。

  在石城縣寶福寺新建佛教大樓的過程中,賴才顯收取承建方(臨川第五建築公司)工程質量保證金260萬元。據他供述,2008年底,臨川第五建築公司支付的260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已用完,他無錢支付工程款及其他開支,便向溫某、溫某某借款166萬元,用於支付工程款和自己開支。

  2010年11月,賴才顯離寺出走。截至當年11月20日,寶福寺財務賬面應結余現金683850.31元,被賴才顯非法佔為己有並揮霍一空。2011年10月28日,賴才顯在浙江平陽落網。

  犯職務侵佔罪獲刑10年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賴才顯利用擔任石城縣寶福寺住持的職務之便,將該寺財産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退賠石城縣寶福寺財産808569.31元。

熱詞:

  • 賴才顯
  • 寺廟
  • 寶福寺
  • 石城縣
  • 購買
  • 職務侵佔罪
  • 工程款
  • 寺院住持
  • 被告人
  • 財産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