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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構建知産糾紛調解聯動機制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3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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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梅賢明通訊員邱何娟)4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州海關、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福州市知識産權局,在福州中院共同簽訂《關於建立知識産權糾紛“大調解”聯動機制的若干意見》,正式啟動福州知識産權大調解聯動機制。

  據福州中院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知識産權行政、司法部門受理的知識産權糾紛案件數量不斷增加,新類型案件大量涌現,群體性糾紛日益突出。經福州中院、福州海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知識産權局、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會商,共同研究制定該意見,旨在形成知識産權行政、司法保護的合力,促進科技進步創新、文化發展繁榮、市場有序競爭,實現知識産權權利人與社會公眾的利益平衡。

  根據該意見,今後福州中院、海關、工商局等五家知識産權行政、司法部門將共同建立健全“五項機制”,將司法功能與社會功能有機結合起來。“五項機制”是工作聯絡機制,採取日常聯絡與聯席會議相結合,群體性重大案件通報預警;調研培訓機制,設立適應知識産權糾紛化解的工作組織,定期組織聯合培訓,開展聯合調研;訴前調解和訴訟程序的銜接機制,行政部門組織訴前調解可以引導當事人自行約定請求人民法院在行政調解協議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與民事裁判文書同等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司法調解書;訴訟過程中的邀請、委託調解機制,在徵求當事人同意後,法院可以邀請相應的行政部門參與調解,或委託行政部門調解;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加大對重復侵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組織和個人的教育懲處力度,定期向社會公佈典型案例、統計數據。

熱詞:

  • 文化新聞出版局
  • 聯動機制
  • 調解協議
  • 大調解
  • 五項機制
  • 知識産權糾紛
  • 裁判文書
  • 知識産權局
  • 司法保護
  • 銜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