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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鹽城男子違章駕駛被攔 持鐵鏈打民警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1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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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鹽城4月28日電 (竇躍文 瞿學林)江蘇鹽城青年徐某某駕駛電瓶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被交警攔下後,不但不予以配合,反而持鐵鏈對交警進行抽打。28日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務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徐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1年8月2日上午,徐某某駕駛電瓶車在鹽城市區西環路蟒蛇河橋至新洋港大橋路段上的機動車道上行駛,正在此處執勤的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警察邵某和輔警羅某發現後,便將其攔下。正當警察對徐某某違章行駛進行行政處罰時,徐某某不但不予以配合,反而持鐵鏈對警察邵某、羅某進行抽打。經法醫鑒定,兩位執法人員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微傷。徐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如實供述了上述妨害公務的事實,並賠償被害人邵某、羅某的經濟損失2000元。

  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判處徐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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