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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獻血功臣遭遇能否推動“血債血還”?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9日 0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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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州市中心血站站長和一位副站長日前被免職,緣于該市“獻血功臣”王女士用血遭拒。報道稱,王女士10多年間累計獻血達1600毫升,但其丈夫因手術需用血時,血液中心拒絕直接提供,要求她“再獻”,而王女士此時已過55歲獻血年限。“一人獻血,全家受益”的口號因此事再受輿論質疑。

  印象中,這是近年來“血荒”背景下影響最大的事件一。尤其是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媒體幾乎都重點關注過當地手術用血告急的現象,許多病人因難以等到相匹配的手術用血,而被延誤治療時機。此現象早在一些地方衍生出一個土政策,名曰“互助獻血”——病人要用血,其家人必須先獻血。許多持獻血證的人也被納入“互助”範疇。本人就有過相同遭遇:去年夏天,我妻子住院做手術,我就“被互助”過一次,儘管我此前已經“光榮”獻過血。

  這説明,“一人獻血,全家受益”的宣傳承諾所遭遇的尷尬,並非個別現象;處分兩位站長也遠不能解決日趨緊迫的“血荒”問題。如報道所示,針對兩位站長的免職,溫州衛生系統一位官員認為他們“有些委屈”,他説,溫州的臨床用血達到浙江省的三分之一,血站供血壓力極大。一些網友也認為,處分兩位負責人並不能解決血站缺血現實,何況這也不是溫州特有現象。

  不過以我所見,處分兩位負責人是必須的,其他地方如果發生類似的惡劣事件而沒有處分責任人,則是其他地方的不對。因為處分責任人,是在展示認錯的姿態,減少事件對血站公信力産生的不良影響。至於認錯後能否徹底改正,則是一個比較大的系統工程,這需要全國各級與各地政府部門共同反思和尋求對策。

  首先必須反思,為什麼血站越來越缺血?目前的獻血與臨床用血,其過程是否足夠透明?顯而易見,缺血緣于供需矛盾,獻血量與用血量之間存在很大差距。這裡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讓公民有足夠的獻血熱情,而所獻的血都用在病人身上。但是2009年曾被媒體廣泛報道過的“血漿澆花”事件,開始引起人們對用血監管機制的擔憂。事後成都市衛生局處分了責任人,並解釋稱當事醫院賣給花農的血液已經變質,只是醫院報廢血液的程序違規。不過,兩年後成都的媒體又報道了“人情血”與“安慰血”的新説法,加深了人們的疑慮。

  毋庸置疑,當下緩解血荒問題的關鍵,在於狠抓用血機制的公信力,提高公眾獻血積極性。假如獻血者兌換“無償血”時困難重重,而不獻血者通過權錢可順利得到血,那必然會壓縮血源,導致“血荒”問題積重難返。

  建立血液“通存通兌”機制,是提高公眾獻血積極性的良策之一。根據相關法規的精神,獻血行為,相當於將血寄存在血站,血站就欠下了用戶的“血債”,當用戶需要時,必須“血還”。上個月,廣州在全國率先建立的“血液銀行”,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各地可以借鑒。從長遠來講,每個公眾都有獻血的意願和現實需求,因為每個人都要預防生病,而提前向血站存儲“救命血”,就像在銀行存錢養老防病一樣正常。假如銀行在儲戶需要時以沒錢為由拒絕支付,那銀行的誠信必然破産。血站亦然。但願,溫州“獻血功臣”事件能加快促進各地用血機制的改革,確保“血債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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