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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現總理 藐視法庭有罪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2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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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歲

  藐視法庭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6日作出判決,認定總理優素福 拉扎 吉拉尼藐視法庭罪名成立。他成為巴第一位被判定有罪的在職總理。

  先前,法庭要求吉拉尼致信瑞士當局,重新審理針對總統阿西夫 阿裏 扎爾達裏上世紀90年代涉嫌腐敗案件。但吉拉尼拒絕,稱總統在職期間享有刑事豁免權。

  吉拉尼無需入獄服刑,法庭26日僅象徵性地在庭上“拘禁”了他幾分鐘。依照巴基斯坦法律,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6個月監禁。在一些媒體看來,吉拉尼當天所獲“待遇”可謂最高法院的一種“妥協”。

  一直以來,巴總統和總理與軍方以及司法部門之間矛盾重重。如今下一步的焦點在於吉拉尼是否會被剝奪議員資格,進而失去總理職位。 J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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