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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將奶奶所購房産登記在自己名下後轟走老人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1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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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子姜光雷將奶奶耿香雲的房子“偷”走後,將她逐出家門,導致其無家可歸。去年5月,80高齡的老人一紙訴狀將孫子告上法院。昨日,昌平法院執行庭裁定先予執行,將耿香雲送回家。

  家門緊閉無人應

  下午兩點,耿香雲被回龍觀法庭工作人員從昌平救助站接了回來。坐在車裏的老太太看起來精神不佳,眼瞼下還有淤青。回到居住的東小樓鎮天鑫家園,得知耿老太還未吃午飯,老鄰居們熱心地給她端來了粥和菜。

  此時,執行庭的工作人員來到姜光雷家門口,反復敲門無人應,且座機及手機均無人接聽。隨後,王法官聯絡到姜光雷的妻子王女士,要求其回家為耿香雲開門。

  孫子將奶奶轟出

  據耿老太講,孫子姜光雷5歲時,她將其帶至身邊,直至撫養上大學。2000年,她購置了天鑫家園的兩居室,與孫子共同生活。

  2009年初,姜光雷拿著與開發商簽訂的《北京市內銷商品房買賣契約》與購房合同辦理房産證,登記在自己名下。對此,大字不識的耿老太全然不知。此後,姜光雷多次要求耿老太離開,2011年,不堪忍受的耿老太將孫子和開發商告上法院,要回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法院認為耿香雲數年來一直居住於此,現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雖登記為姜光雷,但兩人為祖孫關係,該房屋的購得與耿香雲有一定關聯,且老人現無家可歸,故裁定姜光雷將房屋交還耿香雲居住、使用。

  苦等4小時人未現

  直到下午6點,王女士也未出現。王法官再次與其取得聯絡,對方卻以“房屋已出租,且並不相信是法院工作人員”為由,拒絕前來開門。“姜光雷及妻子王女士身份暫未查清,且久不露面,法庭決定繼續與他們取得聯絡,力爭調解。”執行庭副庭長梁子文告訴記者,王女士稱房屋已出租,但目前未核實,可能涉及到第三方利益,所以暫不強制執行。隨後,耿老太在她四弟及女兒的勸説下,同意暫時回老家住,等5月4日開庭之日再返京。(雷娟麗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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