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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啥再收35元參賽費》:活動暫停所收費用基本退還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1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海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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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聞網訊 4月26日,本報以《省生物學競賽辦下發沒加蓋公章的收費通知,引發學校、家長和學生質疑 憑啥再收35元參賽費》為題,報道了省生物學競賽管理辦公室在2012年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過程中收費引起質疑的事情。4月26日,負責此次活動的青海省生物學競賽管理辦公室主任王培生老師,已將五百餘名學生上交的一萬七千余元的參賽費基本退還。目前,此項活動已暫停。同時,電話通知準備交錢的剩餘學校停止交費。

  4月26日,青海省招辦工作人員和清華大學青海招生組負責人呂志剛博士分別告訴記者,在全國學科競賽中取得名次的學生不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可直接被普通高等院校選拔錄取,應該是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或保送生範疇,當然還要經過面試、院校考試等一系列的考核和選拔,符合條件的學生才有可能被錄取。我省從去年開始,已取消了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名次的學生高考加分的規定。

  根據王培生老師提供的全國中學生生物競賽委員會下發的《2012年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的通知》和收費相關説明等文件規定: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規定,2012年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學生中,高二(2011年以前入學)學生具備高考招生保送資格,但需按各高校要求參加高校組織的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2011年(含)以後升入高中的學生獲得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一等獎將不具有保送生資格。但高等院校在自主招生時對獲獎考生有一定的優惠。王培生老師提供的全國競賽章程第三十條規定:全國性學會每年的學科競賽活動經費可通過各種途徑自籌,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攤派。參賽隊和參賽學生應交納相應的費用由主辦單位根據競賽成本核定,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超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作者: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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