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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店也賣假冒名牌 店主被判刑1年3個月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2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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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廣州4月26日電 (賀林平、田青)從批發市場收購廉價“CHANEL”手提包,轉手在網店上出售牟利。一淘寶掌櫃因銷售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袋,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被處罰金11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11月,被告人孔某林夥同同案人鄢某發(另案處理)經密謀,租賃天河漁沙坦某房作為窩點,由鄢某發以每個數十元的價格購買大量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並存放于該出租屋,由孔某林在淘寶網註冊名為“南越尚品”的網上商店,通過該店以每個100多元的價格銷售上述手提包。2011年1月28日,公安人員在上述窩點抓獲被告人孔某林,並當場繳獲貨值超過7萬元的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549個。

  法院認為:被告人孔某林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結夥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涉案的549個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尚未銷售即被查獲,對於該部分銷售行為應認定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鋻於被告人孔某林歸案後能夠供述罪行,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孔某林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繳獲的假冒“CHANEL”註冊商標的手提包549個,予以沒收。

  據悉,天河法院是全國第四家,也是廣東首家實行“三審合一”審判方式(即知識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統一由一個庭來審理)的基層法院。由於辦理案件新、數量多、影響大,且司法改革創新舉措不斷,該院剛剛被最高人民法院被評為全國知識産權示範法院。此外,記者還從廣州市中院知識産權庭獲悉,今年廣州將在全市開展“三審合一”的試點,改變以前不同類案件分別由三個庭來審理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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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