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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200萬的錢 埋了800萬的單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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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25日15時,瀋陽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申思等四國腳的庭審結束。案情涉及2003甲A末輪天津泰達與上海國際的比賽,4人涉嫌賺取800萬好處費,放水幫助天津保級成功。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

  據公訴人稱,當時中間人王勇接到時任泰達老總張義峰請托,便找到申思説有800萬酬勞,讓申思找人幫忙放水。申思於是就找到了江津、祁宏和小李明,説有人出錢800萬,讓大家幫幫忙。三人均表示領會,只説“踢踢看”。

  在上海國際隊1比2輸給天津泰達,幫助天津泰達保級成功之後,申思接到了中間人王勇的電話,去某酒店拿走了自己的200萬好處費,隨後祁宏、江津、小李明3人也在同一房間分別拿走了自己的賄賂款。

  隨後的法庭辯論異常激烈。法庭上律師提出介於4人是偶犯、初犯,以及4人從小為中國足球努力,在國家隊屢立戰功,都有貢獻。4人也有自首情節,因此提出輕判的請求。但公訴人稱,四人屬於共同犯罪,從打假球到提取贓款,四人均為共同作案,均屬於共同犯,因此都需要對此次犯罪的總額,也就是800萬的賄賂款負責。

  小李明的律師表示,希望法庭能分清主從,案件中申思應該負有主要責任。而祁宏的律師在法庭上舉證,在2003年甲A的最後一輪比賽中,祁宏還曾助攻打入一球,這表示他沒有打假球。另外,祁宏律師表示:“為了不影響法院審判,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現階段不方面回答,一切等一審宣判之後再説。”

  本報訊 申思等4名球員被曝涉案總金額800萬元,而涉案的就是2003年末代甲A上海國際意外不敵天津泰達之戰。不過,時任天津泰達俱樂部老總張義峰在書面證詞中表示,當時俱樂部方面一共拿出了1200萬元打點。這當中的400萬元目前沒有著落,律師由此表示,申思他們是受人指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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