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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一塊木地板?盛惠四千大洋!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1: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網絡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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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時,才發現自己租的是“天價豪宅”

  街坊報料:入住前已損壞的木地板,在租約到期準備搬出時卻成為了房東拒絕退還數千元押金的“理由”,街坊黃先生深感自己被設套了。

  記者跑腿:租賃雙方各執一詞無法協調,無法自證清白的黃先生堅持上訴到法院,律師也同意黃先生的做法,並建議租戶在租房的時候需要有維權意識。

  信息時報訊(記者 高化艷 實習生楊莉敏)一年租約期滿,不準備續租的黃先生在取回押金的時候遇上了麻煩。他稱房裏一塊入住前就已損壞的木地板,成為業主拒絕退押金的“把柄”,對方堅稱地板為黃先生損壞,而一年前看房時已發現此處破損的黃先生因沒有將其寫進租約,無法自證清白。雙方矛盾無法協調,目前黃先生準備上訴到法院。

  租客:黑,一塊地板4000元

  昨日,黃先生告訴記者,去年4月他和朋友通過仲介租下了位於廣州碧桂園小區的一套房子,月租2000元,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他發現房子地板上有被蚊香燒壞的黑印,但當時他沒有要求將此寫進合同裏。今年租約到期,業主王小姐以其損壞地板為由,拒絕退還四千元押金。黃先生説,去年看房時已向業主和仲介指出地板損壞,但因為業主看起來很好説話,而仲介也認為只是小事一樁,所以並沒有將其寫進合同中,沒想到現在業主反咬一口,把賬算在他頭上。而由於之前為他辦理租房手續的仲介顧問已離職,他沒法自證“清白”。

  而業主王小姐則表示,房子在租出去之前地板上沒有燒損或磨損的痕跡,她要求黃先生和他的朋友先將房間和客廳的地板修好才歸還押金。

  黃先生的室友對記者抱怨,“十幾年的老房子地板能不花嗎?”從事裝修的李師傅在現場也表示,客廳木地板磨損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時間久,如要按照業主要求修好至少得花2000元。

  仲介:顧問已離職,死無對證

  由於之前為黃先生辦理租房手續的仲介已離職,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委派跟進的工作人員鄭生表示雙方各執一詞,矛盾無法協調,只能交由公司法律部門處理,但可能需要幾個月時間,而洛溪街派出所民警也建議黃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昨日,雙方又通過電話協商,業主表示黃先生賠1500元的維修費用後可以拿回4000元押金,但黃先生和室友拒絕了這一要求,堅持上訴到法院。

  律師:可通過起訴到法院解決

  對此,廣東廣信律師事務所的歐陽曉軍律師表示,在業主和租戶各執一詞的情況下,租戶若想拿回押金最好的方法是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説法給出判斷。

  另外,他也建議廣大租戶在租房子時既要有維權意識,保護自身利益,同時也要尊重業主,出現問題時盡可能通過溝通解決,避免類似的矛盾發生。

  (本文來源:信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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