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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女人周迅》臆造"黃段子" 周迅狀告出版公司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5日 2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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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迅稱《苦女人周迅——愛情是傷人利器》捏造虛假信息,給她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為維護名譽權,她將該書的出版發行、圖書創作等公司起訴至法院,索賠損失95萬餘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審此案。

  周迅訴稱,上海本週圖書有限公司創作(下稱本週圖書)、江蘇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和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出版、北京鳳凰壹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發行的《苦女人周迅——愛情是傷人利器》一書,屬於盜用其姓名的侵權行為,且書中使用她的肖像多達27幅。周迅稱,該書無中生有,捏造虛假信息,比如捏造“周迅和王爍分手的原因”為“懷孕並流産”等4個版本;還稱“華誼老闆王中磊……在眾目睽睽之下抱起了嬌小的周迅,讓周迅坐在自己的腿上……他的手還在周迅身上游離起來,一隻手還摸進了衣服……之後兩人是否再有親密舉動,我也不太清楚了……”類似描述是嚴重不負責任的虛假消息,給她造成了持續的傷害,嚴重損害了她的名譽權。

  周迅説,她作為國內一線藝人,享有極高的知名度。這4家公司借其知名度故意製造噱頭,製造虛假消息,吸引公眾注意,藉以提高該書的銷量和售價,牟取鉅額商業利益。她表示,在她發出律師函商榷解決方案後,對方仍拒絕承認錯誤,她無奈起訴索賠損失95萬元。

  庭審中,本週圖書辯稱,該書敘述的故事是周迅的,但已表明了非傳記,引用了周迅在各場合説過的話,內容是對以往新聞內容的編排,並沒有誹謗、侮辱的內容。書中使用的周迅圖片是合法取得按約使用,並不構成侵權。其他3家公司均同意本週圖書的答辯意見,認為該書沒有侵犯周迅的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這幾家公司還稱,明星傳聞成了娛樂新聞的主要組成,這些內容傳得神乎其神,“藝人對傳聞也已經習以為常,一笑了之,有的予以正面回應,有的不予以回應,認為清者自清”,這就是娛樂報道的天性,網絡媒體有很多此類報道,周迅並沒有主張侵權。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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