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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向台資保薦人開出史上最高罰單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1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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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證監會22日發表聲明稱,兆豐資本未有就洪良國際于2009年的上市申請履行保薦人責任,決定吊銷其保薦人牌照,并罰款4200萬元(港元,下同),創下歷來最高的罰款金額。

  調查結果顯示,兆豐資本為洪良國際上市進行的盡職審查不足,未能獨立及不偏不倚辦事,例如審查資料全部來自洪良;另外,兆豐資本主要以初級員工處理審查工作。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Mark Steward)表示,兆豐資本未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的職責,令監管機構未能恰當地評估洪良是否適合上市,危害了投資大眾的利益,必須嚴加對待。

  兆豐資本否認對其錯失的一切指控。公告確認,並沒有證據顯示兆豐資本于台灣的母公司兆豐證券有參與洪良國際的上市保薦工作。

  據悉,洪良國際于2009年12月底掛牌上市,但3個月後被證監會強制停牌;證監會指洪良在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公司財政狀況。其後證監會向法院申請凍結洪良的集資金額,并向投資者退款,案件目前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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