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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向農民攤派各種費用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11: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惠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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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4月20日專電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規範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深入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問題,嚴肅查處涉及農民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總體要求,規定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收取,嚴禁向農民“搭車”收費或攤派各種費用。嚴格執行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防止出臺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文件;全面推進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制”,及時更新公示內容、創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費透明度。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計劃生育、農民建房、婚姻登記、生豬屠宰等領域亂收費的重點監督。

  為深入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問題,《意見》嚴禁將應由政府承擔的建設和服務費用、部門工作經費轉由村級組織承擔,嚴禁地方有關部門或單位委託村級組織向農民收取費用。村級組織不得擅自設立項目向農民收費,嚴禁用罰款和違規收取押金、違約金等方式來管理村務。

  根據《意見》,對向農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違規違紀收取的各種款項,堅決予以退還;對違規使用的農民勞務,按當地工價標準給予農民合理補償;對擅自出臺、設立涉及加重農民負擔的文件和收費項目、建設項目,堅決予以撤銷;對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堅決予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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