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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公佈隱患點和責任人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3: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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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汛期開始。記者昨日從省政府網站獲悉,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逐級建立完善負責制。

  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完成本區域2012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審批和公佈實施工作,並將災害隱患點和責任人向社會公佈,實現“點點有人管、處處有人抓”。為確保各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安全度汛,各地務必于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相關清淤、加固工作。各市(州)政府要將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地質災害防災責任的落實、汛前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專職監測隊伍的建設、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的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的建設、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管理維護、在建工程和工礦企業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以及市、縣兩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貫徹落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等工作開展情況,于5月20日前報國土資源廳匯總後報省政府。

  本報記者 鄭瑩瑩

  作者:鄭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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