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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判處我漁民有期徒刑30年並罰款 我外交部回應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2日 0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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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發言人: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新華網北京4月19日電(記者廖雷張媛)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有記者問,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援引韓“專屬經濟區法”判處涉嫌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某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款。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為民説,中方注意到韓方有關判決。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他表示,事件發生後,中方一直與韓方保持密切溝通,敦促韓方理性、公正、妥善處理此案。中方將繼續關注案件進展,併為本案中當事中國公民提供必要協助,維護他們的正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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