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半年連盜電力設備16起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0日 18: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作為一名曾因盜竊罪受到過法律制裁的人,趙某本應更加珍惜重新獲得的自由,可是,在出獄6年後,他卻重拾偷盜營生,半年多的時間裏夥同他人偷盜共計價值46萬餘元的電力設備。昨天上午,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開庭當天,趙某並未委託辯護人,前來聽庭的人也寥寥無幾。據了解,趙某,1971年出生於渦陽縣,小學文化程度,無業。2001年4月曾因盜竊罪被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于2003年6月刑滿釋放。

  據檢方指控:2009年4月,趙某夥同於某、馬某、陳某等人到肥東縣撮鎮二級電管站,將一台變壓器銅芯盜走;2009年6月,趙某夥同於某、馬某、郭某等人到包河區一家電力安裝工程公司,將幾百米的電纜盜走,據了解,在2009年4月到10月間,趙某以類似手段,共實施盜竊16起,將價值46萬餘元的變壓器銅芯、電纜等電力設備盜走。

  檢方認為,被告人趙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共計價值46萬餘元,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檢方的指控,被告人趙某表示,自己參與的16起案件中,有一起只是自己去踩過點,並未實施盜竊,而對於其他15起案件,趙某表示自己無異議。在法庭上,趙某表示,自己和盜竊團夥中的其他幾名成員是朋友關係,于2009年的4、5月間開始盜竊。如今,他已經知曉自己錯了,願意認罪服法。

  法院未當庭宣判。

  (王帥利本報記者劉曉平)

熱詞:

  • 趙某
  • 電力設備
  • 2009年
  • 盜竊罪
  • 檢方
  • 證據確實充分
  • 被告人
  • 刑滿釋放
  • 財物
  • 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