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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水壺,畢業時我們還能在一起嗎?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0日 1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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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記者岑雪瑩報道:“囤積這麼多電器也不怕惹雷公電母的忌妒!”佛科院舍管出於安全考慮,入宿舍清走超過300W功率的電器,代為保管至學生畢業。此舉引不少學子不滿。大三的傑仔質疑,被收走的電水壺,到畢業時能否歸還還是個懸念。

  電飯煲、電水壺、電吹風……這些日常生活電器,卻給學校帶來很多管理難題。“為了同學們的安全,今天檢查宿捨得安全用電,發現你宿舍違章使用超300W的電器(電吹風)。現代為管理沒收。”昨日,佛科院本部大三學生小葉給記者展示了一張落款為“學生社區管理中心”的“通知單”。小葉表示,學校一直都有規定不許使用超過300W功率的電器,但是不少同學偷偷使用。“在圖書館自習完回去已經很晚了,頭髮不容易幹,第二天又得早起上課。”由於忘記將電吹風收起,小葉第二天上完課回到宿舍後,電吹風不見了,桌上卻多了一張“通知單”。

  除了小葉,同級的傑仔也有同樣的遭遇。傑仔説,因為學校直飲水機的水經常燒不開,向學校反映無果後,他就帶了一個電水壺回宿舍煮水喝。但是,電水壺屬於大功率電器,也被宿管沒收了。“我拿著憑條跟宿管理論,得到答覆是到畢業後才能拿回來。”

  “學校宿管以檢查的名義,收了同學們很多電器,就説大四時發還,但現在一些大四的師兄去索還電器,宿管卻以當時沒有登記為由,説電器已經不知所蹤。”近日,有學生通過微博“@佛大微博表白傳情”反映,有學生被沒收電器後,到畢業時仍無法取回的情況。微博一齣引起學生熱議,三天時間轉發量超過110條。

  昨日,佛科院學生社區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學校有相應規定,超過300W電器,包括電熱水棒、電飯煲、火鍋煲、電水壺等均不能在宿舍使用,沒收學生電器是出於宿舍安全考慮。“電器沒收後會進行登記,並放到專門的倉庫管理,到畢業時可以憑條將電器取回。”該名負責人説,一直以來都如此管理,也未遇到過學生反映無法取回電器的情況。

  對此,廣東省至高律師事務所吳善鵬律師表示,校方出於管理需要作出相關規定是合理的,但是電器必須歸還學生,否則要承擔民事責任。

  (報料人韋先生獎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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