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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手機店公示欠費大學生 代理商稱是無奈之舉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22: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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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屏顯示著一名學生的姓名、手機號和家庭住址。

  大學生不及時繳手機費,催繳無效後,電信代理商在山東師範大學校園內曝光張貼欠費學生的專業、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代理商稱自己是出於無奈才採用這種做法。一部分學生認為透露個人隱私不恰當,但也有學生認為欠費不應該。

  電子屏幕滾動播放

  欠費學生詳細信息

  15日下午5點,在山東師範大學(本部)1號宿舍樓東邊的中國電信校園3G體驗店,營業廳的電子屏幕正顯示著一名學生的姓名、手機號和家庭住址。

  幾名用戶的信息輪流顯示之後,屏幕上出現了“請以上長期不繳費的用戶儘快繳費,或者先把手機交回”的字樣。大三學生小劉説,“年前的時候用紙貼在公告欄上,現在改用屏幕,差不多半個月了。”

  在營業廳的北門左側還有一塊公告板,“自2011年9月起欠費的用戶”中32名用戶被列在上邊。相比電子屏幕,公告板上的信息更全面,包括用戶的年級、學院和專業。

  在公告板最下方,用紅色字體印著“請儘快繳清欠費!個別同學已多次催繳,一直未果,金錢與聲譽孰重孰輕,請思量!”的字樣。

  按照公告板上提供的信息,記者一一進行了撥打,只有欠費不到50元的李某電話是通的,其他都是“已暫停服務”。李某説,卡是去年9月辦的,並不知道已經欠費,“貼了我的個人信息?怎麼能這樣呢!”

  代理商稱是無奈之舉

  打官司怕影響學生

  16日下午1點左右,代理商石先生告訴記者,用張貼名單、滾屏顯示來催繳欠費也是無奈之舉。

  石先生介紹,2011年9月初,店裏開辦了一項業務,學生繳納150元錢辦一張手機卡,就能獲得一部價值千元左右的智慧手機,以及一輛三百元左右的折疊自行車。這張手機卡裏有50元的預存話費,兩年內還將每月返還10元話費。

  當時的合同規定,辦理業務的學生應保證使用這張卡兩年,每個月最低消費50元。不過,有些學生並沒有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使用,造成了長期欠費的情況。

  石先生説,開始時他們聯絡過學生本人,找過學院的輔導員,也讓欠費學生的同學幫忙帶過話,最後還剩二三十個欠費用戶,“就是衝著手機去的,辦卡之後就沒用過,連個通話記錄都沒有。”

  據介紹,用戶如果沒能按照合同正常使用手機卡,出現一個欠費用戶,代理商要向公司繳納1000元罰款,用來補償贈送手機和自行車造成的損失。石先生説,為此已賠付了幾萬元。

  “迫於無奈,就將欠費學生的個人信息發佈到了電子顯示屏上,並打出欠費清單張貼在佈告板上。”石先生説,也考慮過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訴訟,但“打官司的話,這些學生檔案裏就有了污點”。

  不過,16日下午4點,電子屏幕上沒有再出現學生用戶的個人信息,而是換成了促銷廣告,公告板張貼的也換成了業務宣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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