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冒充交警處對象要錢不給就強搶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6日 23: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男子姓吳,今年19歲,石樓縣人。平日閒來無事,沒有正當職業的他喜歡上網打發時間。

  去年7月初,吳某在網上認識了女子王某。網聊中,王不經意透露了自己喜歡警察的意思。對此,吳“照方抓藥”,在介紹自己職業時,他成了交警“李警官”。此後,“李警官”多次與王聊天,二人也漸漸成了朋友。幾週後,在“李警官”太原市北張村的暫住屋內,王接受了對方的示愛。至此兩人成了戀人。去年7月25日,吳某稱要回老家,但身上沒錢。

  “你先借我點錢,我到家就給你。”“李警官”一臉真誠,邀請王隨自己一起回老家看父母,順便把二人的婚事和父母説説。王不知其中有詐,在交給對方500元後,跟著他回了趟石樓縣。回家後,男友並未還錢,而是又有了新的説辭,説是要坐車去忻州看奶奶,向奶奶要上錢後才能還錢給王某,並再次向王某索要路費。此時,因王某自己也沒錢,便帶他去親戚家借了200元。幾天后,“李警官”再次向王某要錢並逼著她跟朋友借,王某不同意,結果遭到了對方的毆打。無奈之下,王某只好跟朋友借了200元。此後,“李警官”以打罵的方式多次向王某要了1000多元錢。

  因以暴力方式多次強搶女友錢財,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吳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00元。據警方調查,吳某還以相同的伎倆強搶了女子張某近1000元現金。

熱詞:

  • 李警官
  • 王隨
  • 王某
  • 交警
  • 石樓縣
  • 男友
  • 搶劫罪
  • 並處罰金
  • 法院
  •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