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一面鏡子引發故意傷害案件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5日 1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4月13日訊(記者廖雯穎通訊員盧曦邱茹)因一面被打碎的鏡子將室友推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後又因無力承擔高額賠償兩次遠走出逃。日前濟陽縣法院調解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傷人少女李合(化名)被判緩刑。

  2011年暑假結束回校第一天,某職專學生王晴(化名)不小心打碎室友李合的鏡子。看見男友送給自己的鏡子碎了一地,打聽得知是素有積怨的室友王晴打碎的,李合便找王晴理論。兩人從爭吵變成了撕扯繼而扭打,王晴被鑒定為輕傷。王晴將李合告上濟陽縣法院。李合對此充滿恐懼,在開庭前一天離家出走,躲到河南親戚家。在規定時間不能及時到庭就要下令逮捕,刑庭副庭長曾曉梅決定延期審理。在法官和家人勸説下,李合回到濟陽。又因王晴在附帶民事訴訟中要求索賠11萬,李闔家庭根本無力負擔。如果無法達成調解協議,取得王晴諒解,李合即將面臨失學並很可能被判處拘役,在看守所服刑的命運。李合憂懼之下第二次出逃。

  經曾曉梅多次勸説,最後王晴同意只要求李合賠償醫藥費、營養費等一共三萬三千元。李合回到濟陽。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合被判處緩刑,又能重回校園繼續學業。

熱詞:

  • 李合
  • 故意傷害案件
  • 王晴
  • 鏡子
  • 調解協議
  • 緩刑
  • 化名
  • 刑庭
  • 拘役
  • 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