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居民區不建人防工程受處罰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05: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原網-鄭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 武建玲 通訊員 海明 建新)記者昨日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因未按規定在居民區修建配套人防工程,一開發商被罰款7萬元,並補交易地建設費170余萬元。據悉,這是我省首例由人防工程引發的行政訴訟案。

  2010年6月,市人防辦根據舉報對河南省振宇置業有限公司建設的盈家水岸項目進行人防工程檢查,發現該項目4號樓、5號樓下未建人防工程,1號樓下建有地下室,但未見密閉隔墻,未安裝人防設施,未按審批的人防圖紙施工。2011年7月5日,市人防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振宇公司罰款10萬元,補交易地建設費1709840元,原告不服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很快做出判決,把人防辦對河南振宇的10萬元罰款,變更為7萬元,支持了1709840元的補交易地建設費。振宇公司仍然不服,上訴到鄭州中院。鄭州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據此,駁回上訴。

熱詞:

  • 人防工程
  • 振宇
  • 一審法院
  • 市人防辦
  • 居民區
  • 審判程序
  • 判決
  • 原告
  • 行政訴訟案
  • 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