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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挖掘機辦房産證?有詐!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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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俊 通訊員/韓雯)廣州市白雲區一女子(戶籍清新縣)陳某友謊稱自己親戚有門路幫人生財,先後詐騙4人近432萬元。日前,清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這宗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詐騙案作出了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友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據法院通報,2008年3月,陳某友向鄭某(兩人相識)謊稱其叔叔在廣州市規劃局辦公室當主任,可以幫助鄭某將其位於廣州海珠區某村的房産由宅基地證轉為房産證,以補繳地稅為由,鄭某被要求先後分3次匯付了30.86萬元。

  2011年2、3月,陳某友向其同學曾某謊稱其丈夫可以從日本以低價購得二手挖掘機回國內銷售,曾某信以為真,遂找到另一受騙者王某(與曾某相識)商定與陳某友合作購買二手挖掘機。曾、王兩人應陳某友交預付款的要求,將349萬元分多次存入陳指定賬戶。

  2011年4月,陳某友又向曾某謊稱其能夠通過關係購買到廉價汽油,後鐘某將51.6萬元轉賬到陳某友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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