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校車安全條例公佈 校車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超速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佈 校車遇擁堵可優先通行 機動車違規不避讓校車罰200元

  昨天,《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全文公佈。該條例于3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月5日簽署國務院令予以公佈,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載有學生的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條例規定,高中學生上下學不納入校車服務範圍,幼兒入園也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

  校車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條例指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擁堵的,交通警察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校車運載學生,可以在公共交通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

  關於校車通行安全,條例規定: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車駕駛人超員、超速駕駛校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為從源頭上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學生數量和分佈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

  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家長接送

  條例第二條將本條例所稱校車界定為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集體上下學使用的載客汽車。對於公眾關注的幼兒乘校車問題,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表示,經廣泛徵求意見和反復研究,考慮到讓沒有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能力的3~6歲幼兒每天集體乘坐校車,安全風險太大。為減少幼兒入園的交通風險,在制度安排上應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

  為體現這一制度導向,同時保障確需乘坐校車的幼兒乘車安全,條例將幼兒校車作為特殊情況在“附則”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幼兒園佈局,方便幼兒就近入園。入園幼兒應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由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當使用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製造的幼兒專用校車,遵守本條例校車安全管理的規定。

  高中生也未被納入校車服務範圍中。該負責人表示:“高中生的身體條件及自我保護能力與成年人大體相當,上下學需要乘車的,可以乘坐普通客車,不必再納入校車服務對象範圍,以避免校車使用範圍過大,脫離實際。”

熱詞:

  • 超員
  • 超速
  • 校車問題
  • 安全風險
  • 條例規定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家長
  • 上下學
  • 高中學生
  • 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