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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當保安意外猝死 單位只肯賠3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0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北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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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我們身邊有很多人退休後選擇繼續工作,可一旦在工作中發生意外,能否算工傷呢?日前,大連就發生了這樣一起糾紛,一位退休男子到其他單位上班時猝死在工作崗位上。家屬認為應該屬於工傷或是比照工傷進行賠償,而單位卻只願意拿出3萬元。

  準爺爺猝死在工作崗位上

  對於父親的突然離開,年輕的裴慶宇始終接受不了這樣的現實,“前幾天還好好的,人怎麼説沒就沒了呢? ”

  裴慶宇的父親56歲,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退休後的他在大連道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當保安。 4月5日,老人像往常一樣去單位值夜班,次日早晨,裴慶宇便接到父親單位打來的電話。

  根據裴慶宇的描述,父親在第二天早上5點多被人發現時就已經不行了,急救車趕來時人已經沒了呼吸心跳。後來雖然送到醫院進行搶救,但因為耽擱時間太久,父親最終沒能搶救過來。

  對於父親的突然離開,母親也跟著病倒了。而更讓裴慶宇接受不了的是,妻子還有一個月就要生産了,要是沒有發生意外,父親很快就可以當爺爺了。

  崗位上猝死只能拿3萬賠償?

  根據裴慶宇後來了解的情況,4月5日父親在單位值夜班時曾摔過一跤,時間大概是當晚8時許。“當時有人看著他一瘸一拐的,還把他扶到休息室裏。 ”因為沒有親人在場,裴慶宇並不清楚父親是在哪摔倒的,摔得重不重,更不知道父親的離開和摔跤有沒有必然聯絡。他只知道,父親這次去單位上班,就再也沒能回來。“如果和摔跤有關,他們為什麼不把我父親送到醫院?如果真是那樣,或許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 ”裴慶宇説。“剛開始,父親單位也來人了,態度也挺好。”裴慶宇稱,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後來單位便不再出面了,和他們接觸的是單位請來的律師。通過律師,家屬也獲知了父親所在單位的態度,他們願意拿出3萬元安撫家屬。

  “這點錢對我們而言,簡直就是侮辱。”裴慶宇説,父親是在工作崗位上離開的,即便不能算工傷,也應該比照工傷進行賠償。雙方因此産生了巨大的分歧。

  因為賠償的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裴慶宇的父親至今仍沒有安葬。昨天下午,記者和這家物業單位一位王姓負責人取得聯絡,電話中,他沒有否認這一事件,只是表示最好當面接受採訪。

  記者隨後來到了他們的辦公地點(位於大紡附近),但讓人遺憾的是,這位王姓負責人並沒有接受記者採訪,後來還因故離開。記者留下電話,但直到昨日18時許,記者也沒有接到這位王姓負責人的電話。

  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裴慶宇的父親猝死在工作崗位上,到底算不算工傷呢?遼寧仕鵬律師事務所的劉甲明律師告訴記者,因為裴慶宇的父親已經退休,這也就意味著他與物業公司所形成的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對員工的死亡進行賠償。需要強調的是,物業公司作為僱主應對員工在從事雇用活動中的損害承擔無過錯的賠償責任,物業公司應按照《侵權責任法》等規定對死者近親屬進行民事賠償。“雖然這種情形不能算作工傷,但3萬元的賠償確實會讓人存有疑義。 ”相關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目前,家屬方已明確表示,不排除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記者臧超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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