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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遊算學分,學生抱怨“被參加”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13: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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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徐浪、鄭誠報道:交錢參加春遊也能獲學分?9日,佛山榮山中學高一學生小藍(化名)告訴記者,20日學校將組織學生春遊,要交95元,“很多同學都不想去,但在通知後面有一句話:‘凡參加的同學可獲得本學期社會實踐學分’。由於怕修不夠學分,大部分人簽字同意了,是‘被自願’的”。該中學回應記者稱,春遊採取自願原則,學生獲取社會實踐學分可通過多種途徑。

  9日下午1時,小藍對記者聊起了學校將於20日組織的高一學生春遊活動,“4日左右,老師發了一張春遊活動通知,上面寫著費用需要95元,採取自願原則,我和一些同學覺得太貴,不想去。”但後面有一句“凡參加的同學可獲得本學期社會實踐學分”。小藍説,“因為只有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才能得學分,怕修不夠學分,畢業時拿不到畢業證,我只能簽字同意。”

  小藍説,她還在網上問過一些同學,“去不去?”記者查看發現,有16人回復,其中不少人有不願去的想法。

  9日下午,佛山市榮山中學校長王純告訴記者,春遊採取自願原則,學生不參加,可在學校自習;如有老師強迫學生參加,可上報學校,學校將對其問責。

  王純説,95元費用是旅行社定的,“這個旅行社是我們選擇的性價比比較好的。”榮山中學辦公室的吳老師説,95元包括了車費、門票、船票、午餐、導遊費和保險費等費用,該旅行社也是由佛山市教育局認定的有資質的。

  “此次春遊活動並不是學生獲得今年社會實踐學分的唯一途徑”,吳老師説,學生要獲得該學分,還可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勞動、軍訓、社會服務等活動,只要參加的相關社會實踐達到標準,就可拿到學分。王純也説,獲得社會實踐學分的途徑有很多,“學生不用擔心完不成”。

  吳老師還告訴記者,參加了此次春遊的學生,是可以獲得本學期社會實踐學分的,“這是學校為拓展學生素質而組織的一次社會實踐活動”。據吳老師介紹,根據高中新課程實驗規定,學生高中期間必須獲得6個社會實踐學分,即學生每學年需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時間滿一週(五個工作日,每日五小時)。

  (報料人張先生,三等獎100元)

  徐浪、鄭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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