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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NOKIA”電池一年造了十萬塊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1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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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 記者陳輝鵬通訊員列展報道:不到一年的時間,夫妻雇用工人在出租屋生産十多萬塊諾基亞假電池。昨天,記者從南海檢察院獲悉,依法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對林某進行批捕。

  林某(女)今年32歲,廣東省陽西縣人。經初步審查查明:2011年3月,林某及其丈夫林某燦(在逃)租賃了南海黃岐白沙陳溪新村某出租屋,購買了吸塑包裝封口機等4台生産設備,雇用6名工人,專門包裝假冒“NOKIA”品牌的手機電池。據其供述估算,至今共包裝了約10萬塊手機電池。

  今年2月23日,南海區質監局接群眾投訴,在該出租屋扣押“NOKIA”牌手機電池27400個(經鑒定價值5245200元)、標注有“NOKIA”字樣的包裝物53500個及四台生産設備。同日,南海區質監局將案件移送南海警方,警方經審查于同日立案偵查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

  據林某供稱,她從2011年3月開始,就以每月1800元租下整棟樓,她使用的4台設備是其花了約1萬元買回來的。剛開始的時候,一名自稱黃岐某大廈辦公室楊某的男子打電話與她聯絡,讓她為他提供諾基亞手機電池及包裝盒打包裝、給吸塑盒磨邊,而印好諾基亞標示的電池成品和包裝盒則由該男子提供。

  林某稱,她每包裝一個電池收8分錢加工費,至今共收取了7000元至8000元加工費。最後一批扣押的27400個“NOKIA”牌手機電池則還沒有收到加工費。

  南海檢察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證實林某明知他人假冒註冊商標而雇用多人為他人提供生産幫助,其行為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檢察官表示,該案是南海區質監局在開展“三打兩建”行動以來移送司法機關的首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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